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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06-20 23:54:05 浏览14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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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山市委组织部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鹤山市党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吸纳更多的机关优秀人才,鹤山市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鹤山市各类机关共选调公务员35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广东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粤单位)在编在岗并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科员(含股级干部,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历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

  (三)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四)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4月1日,如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历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以下等次记录的;

  4.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的,或直系血亲、直系姻亲担任选调机关班子成员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

四、报名有关事宜

  (一)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如果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相关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1、下载并如实填写《鹤山市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方式

  1、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方式。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到广东省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提交报名资料。(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村八座138号)

  2、邮寄报名材料方式。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的复印件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寄到广东省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村八座138号,电话:0750-8933106,邮编:529700)。

  3、网上提交报名材料方式。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hsldj@126.com。

  (四)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20日,以现场递交、收件邮戳日期或电子邮件发送日期为准,逾期不予接收。

  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于报名结束后10日内通知考试事宜,请考生确保《报名表》上的联系电话准确有效并保持畅通。本次选调的职位均设置了1:3的开考比例,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减少选调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并在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http://renshe.heshan.gov.cn/)。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计划组织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激励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写作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能力等。

  (二)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并按各职位拟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则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各职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相关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在体检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作为考察对象。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鹤山市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

  (四)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五)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八、考察

  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选调单位,对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将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如果因为考生方面的因素造成逾期的,视作考生自动弃权。考察不通过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转任

  各选调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商调对象,并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商调工作将在考察结束后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如果因为考生方面的因素造成逾期的,视作考生自动弃权,并终止商调程序。

十、其他

  (一)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也不会向考生收取费用,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次选调的相关信息将在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http://renshe.heshan.gov.cn/),请考生密切留意。报名咨询电话:0750-8933106。

  (三)本次选调工作相关事宜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2017年鹤山市公务员选调职位表

  

  

  

  

  来源:鹤山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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