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河南伦宸律师事务所(河南伦宸律师事务所徐征简介) admin 发表于2023-11-24 浏览197 评论0 01.参与过案件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河南伦宸律师事务所,不得再参与针对该案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的审判。观点解析:基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产生的案件,应当理解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所指的“本案”...
房产纠纷 河南伦宸律师事务所(河南伦宸律师事务所地址) admin 发表于2023-08-30 浏览160 评论0 颠覆性的法院判例河南伦宸律师事务所,将彻底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责任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河南伦宸律师事务所,颤抖吧。近日河南伦宸律师事务所,事发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因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交不起证监会做出的5700万...